合成 和 聚合 複用原則

合成 和 聚合 複用原則

合成 和 聚合 複用原則

合成 和 聚合 複用原則

儘量使用合成和聚合,不要使用類別繼承。

聚合表示一種弱的擁有關係,表現的是A物件可以包含B物件,

但B物件不是A物件的一部分;合成則是一種強的擁有關係,

表現了嚴格的部分和整體的關係,部分和整體的生命週期一樣。